发布者:本科教学办公室 时间:2009-09-16
根据校部关于国庆、中秋放假通知,现就本科生国庆、中秋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. 国庆、中秋放假时间为10月1日—8日,共8天。其中,10月1日(星期四)、10月2日(星期五)、10月3日(星期六)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,10月4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;10月3日(星期六)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(星期一)、10月6日(星期二)。10月7日(星期三)、10月8日(星期四)的课程对应调至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进行。10月9日(星期五)正常上班,10月11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本科生正常课程按照以上安排进行。
二. 重读课程10月1日—8日(含晚上)正常放假,9月27日(周日含晚上)及10月10日(周六含晚上)的重读课程因与正常课程冲突,也临时放假一次。因此造成课时减少的由任课教师自行弥补,其它时间的重读课程按照安排表照常进行。
三. 二专9月25、26日的课程照常进行,10月2日、3日为法定节假日(停课),10月9日(周五)照常上课,10月10日(周六)的课调至10月11日(周日)上。
来源:校教务处网站